在山脚细细端详世界
原作者:黄琳尧
在何处看世界好,这个问题古已有之。尼采说要到山腰,而杜甫则想到山顶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,比方说我自己,就更喜欢在山脚细细端详。
爱待在山脚,并不是因为我好懒惰,没有勇攀高峰的精神,仅仅是因为我是个大俗人,喜欢看热闹,在人多的地方混。山脚正是这么个地方,那里有山脉冲积扇洪积扇冲下的深厚土壤,不仅人踩在上面踏实安稳,任何活的死的物件都爱那厚土,爱那平地。不信你看那片阔叶林,还有那片洋芋,西红柿,它们的种子漂洋过海,终了还不是这里生了根?那几块大石头,都是从冰川上下来不愿走的。
更重要的是这里有人,各种各样的人,大姑娘,小姑娘,老姑娘,丑姑娘······我一个人穿梭在小巷里,坐在谁家门前的石凳上,便不会觉得孤单。
人来人往,便成了江湖。有人的地方就有故事。有时候,仅是一座小城的名字就能激得人心荡漾,令人浮想联翩。下雨了,我撑起拿了许久的油纸伞,穿过巷子,脚步缓慢,眼神流连,我在寻找一朵丁香花,哪知道见到了一串柚子······
尽管我的心神已飞到了那雨巷,但我要告诉你我没有离题,只不过我爱这世界爱得欢快,情不自禁就多说了两句。
可不是嘛,相比于在山顶定着山风咆哮,我更愿意坐在山脚的一段枯木上,听姑娘絮叨自己的烦心事。我并不相信风啊,石头啊真能听懂人话,山顶属于隐士,我却更愿意和心爱的姑娘吵上一架。一个活人总比死物有趣得多,大人物们喜欢清苦,喜欢和石头说话,可又不见得人人都是大人物,勇者攀山登顶,隐士钻入山林,我一个俗人只好在山脚的平地上搭个房子安个家,实际上两块五一个肉包子也很美味。
说到底我还是个活人啊,才十几岁,刚到这个世界没多久,对它的热情也还未被磨灭,自然愿意在山脚这个热闹的地方咯。
在山脚细细端详世界,意思是到人类社会中亲自体验一把,像孩子凝视着母亲,母亲端详着孩子。我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活人,不是什么冷冰冰的观察者。
我只是转载,大学之后就没有过像高中一样的创作氛围
那时候才高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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